持安提瓜护照赴加拿大,何时可以申请电子旅行授权?
护照国籍只是条件之一,还要看签证记录、旅行目的和入境方式。
持安提瓜和巴布达护照申请加拿大电子旅行授权,须符合既往加拿大签证或有效美国非移民签证条件,并以航空方式短期到访或过境。陆海路通常需要访客签证;特定直接返加规则另行适用。
安提瓜和巴布达列入加拿大电子旅行授权的适用国家名单,但并非所有持该国护照的人都符合资格。短期赴加拿大或经加拿大机场转机,须同时满足官方列明的条件。[1]
签证记录与航空出行缺一不可
申请人须在过去10年内持有过加拿大访客签证,或在申请电子旅行授权当天持有有效的美国非移民签证;同时,旅行须属于短期停留,并使用有效的安提瓜和巴布达护照乘飞机前往或过境加拿大。[1]
以美国签证满足条件时,该签证在电子旅行授权申请当天必须有效,但不要求其在赴加拿大当天仍有效。家庭成员分别判断资格,一人符合并不使全家自动符合。[1]
陆路和邮轮行程另行判断
从美国驾车、乘巴士或火车进入加拿大,以及乘船或邮轮到访,通常仍须持加拿大访客签证,邮轮不下船也包括在内。[1] 已在加拿大、于获准停留期内直接前往美国或圣皮埃尔和密克隆后直接返加,有专门的返程例外,须按完整行程核对。
获批后核对护照与停留期限
电子旅行授权与申请时的护照关联,最长有效5年或至护照到期日,以较早者为准。更换护照后须重新申请;获批邮件中的护照号码也应逐位检查。[2]
有效期不代表可连续停留5年。短期到访通常每次最多6个月,最终是否准予入境由边境人员决定;授权本身也不赋予工作或学习许可。[2]
官方申请费为7加元,部分申请可能需要补充材料和更长处理时间。宜在预订行程前取得授权。已经持有有效加拿大访客签证者,一般无需另办电子旅行授权。[2]
官方资料与政策来源
本文为一般政策信息;具体申请须结合个案情况及主管机关要求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