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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基茨入籍后追加家属:哪些人可以加入,哪些需要另行申请?

入籍后结婚、新生子女与后来达到年龄门槛的父母,各有适用条件。原本已符合资格却未加入的家属,不能直接沿用追加渠道。

家属何时符合资格入籍后新形成的合资格家庭关系,可按追加类别审查;原申请时已符合资格却未加入的家属,不能沿用该追加渠道。另有审理期间出生子女的规则,详见正文。家属何时符合资格入籍后新增合资格家属按追加类别审查资格原已合资格,但未加入不能使用该追加渠道© 2026 Conatus Mobility家属何时符合资格入籍后新形成的合资格家庭关系,可按追加类别审查;原申请时已符合资格却未加入的家属,不能沿用该追加渠道。另有审理期间出生子女的规则,详见正文。家属何时符合资格入籍后新增合资格家属按追加类别审查资格原已合资格但未加入不能使用该追加渠道© 2026 Conatus Mobility

入籍后新形成的合资格家庭关系,可按追加类别审查;原申请时已符合资格却未加入的家属,不能沿用该追加渠道。另有审理期间出生子女的规则,详见正文。

资料:[1] · [2]核对:2026 年 10 月 13 日

圣基茨和尼维斯允许符合条件的公民在入籍后追加部分家属,但这项安排并不覆盖所有后来想加入的亲人。投资入籍局明确排除一种情况:家属在原申请时已经符合资格,却没有列入申请。这类人士可考虑受资助的独立申请,不能套用入籍后追加的渠道与费用。[1]

入籍后追加家属的资格

现行申请流程页列出的追加类别,包括主申请人入籍后结婚的配偶、入籍后出生的合资格子女,以及在主申请人入籍后才达到适用年龄门槛的受养父母。父母一项列明55岁,或递交时有效的年龄要求;同时仍须符合受养资格。[1][2]

因此,“现在是配偶”和“入籍后才结婚”不能互换使用。安排家庭申请时,应先把原申请递交、取得国籍、结婚或出生这些日期放在一起,再判断适用哪一类。

未满3岁子女的追加费用

官网列出的7,500美元追加费,适用于主申请人取得公民登记证书后出生、申请追加时未满3岁的子女。原则批准后追加配偶或其他合资格家属,页面列示的费用为30,000美元。这些金额之外,还可能须支付处理、尽职调查、银行尽调、登记证书及护照等费用,不能视为全包价。[1]

官网的资格清单也列有3岁及以上、在主申请人入籍后出生的合资格子女。因此,未赶上未满3岁的收费条件,不宜直接理解为以后再也无法追加;具体资格与费用仍须由授权代理按个案确认。

审理期间出生子女的追加

另一个时间区间是递交原申请之后、主申请人取得国籍之前。官网将这段时间出生的子女单独列出,注明可按10,000美元加入申请。[1]

对于选择国家贡献路径的家庭,捐款安排与家属资格需要一并规划。最有用的准备,是向授权代理说明每位家属何时符合资格,并取得对应的材料和费用清单;不能把“以后再加”当作适用于所有人的统一方案。

官方资料与政策来源

  1. 圣基茨投资入籍局:申请流程及入籍后追加家属
  2. 圣基茨投资入籍局:申请资格与受养人条件

本文提供一般信息,不构成个案法律、税务或投资建议。具体申请须以适用规定和主管机关的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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