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 · 政策与实务
英国全球人才签证申请永居,哪些离境时间可以不计入180天?
连续居留通常按任意12个月内的离境天数判断。科研活动存在特定例外,但数字科技人才的普通海外工作并不因此自动获得豁免。
通常上限为任意12个月离境180天。合资格科研活动及其他法定例外须按条款判断;图中的180天不是每年自动获得的出行额度。
英国全球人才签证持有人申请永居时,通常不得在任意12个月内离境超过180天。符合规则的科研活动,以及部分人道、旅行中断或重大个人情况,可以不计入限制;是否适用,要看具体条款和离境原因。[1]
对经常跨国工作的人而言,关键不是雇主是否允许远程办公,而是这段离境在移民规则中如何计算。
180天按任意12个月计算
《连续居留附录》第CR 3.1条使用任意12个月的判断范围。不能只把每个公历年的离境天数相加后作比较。旧许可和特定类别另有规则,需按个人签证记录判断。[1]
例如,分别发生在年末和年初的两段长途出行,可能落入同一个12个月窗口。规划永居日期时,保留完整的出入境日期比只记“今年离境多少天”更有用。这是计算方法的示例,不是对某个申请结果的判断。
科研例外有明确的资格范围
规则将全球人才路线的科研例外列给由皇家学会、英国国家学术院、皇家工程院或英国研究与创新署背书的人,以及凭指定科学、工程、人文或医学奖项进入该路线的人;离境须属于相关科研活动。[1][2]
数字科技或艺术文化领域的背书,并不单独构成这项科研例外。英国审批指引解释了如何识别合资格科研人员,但没有把所有受雇工作、商务访问或境外远程办公都列为可排除的离境时间。[2] 其他法定例外仍可按事实审查。
离境例外不替代其他永居条件
全球人才永居仍需核对适用的3年或5年资格期、相关领域的英国收入、英语及英国生活知识要求等。连续居留只是其中一部分。[3]
随行配偶也有自己的计算。第CR 5.1条规定,家属陪同主申请人发生符合指定例外的离境时,相关时间可以不计入上限;不能仅凭主申请人的职业称谓,就将配偶全部海外时间排除。[1] 本文解释现行条款,并不将10月网页更新日期当作新设科研豁免的日期。
官方资料与政策来源
本文提供一般信息,不构成个案法律、税务或投资建议。具体申请须以适用规定和主管机关的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