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罗门群岛审议新增国籍撤销理由,委员会报告期限为11月13日

议会委员会已公布公民身份修订法案的审议文件和听证安排,提案涉及通过申请取得国籍者,不能视为新规已经生效。

所罗门群岛 · 委员会审议安排已公布;未确认完成立法

所罗门群岛议会法案与立法委员会10月26日发布通知,称《2026年公民身份修订法案》(第3号法案)的听证定于10月28日开始。委员会10月13日通过、议会网站10月14日公布的审议范围,要求其最迟于11月13日向议会报告;委员会可申请延长报告期限。[1][2]

委员会的官方问题文件说明,法案拟修改《2018年公民身份法》,为撤销按该法第3部分申请取得的国籍增加理由:公民身份委员会须有合理理由认定,当事人的行为严重损害国家稳定、安全、国防、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3]

按该文件介绍,拟议理由不适用于出生取得国籍者,或依据第14(4)条恢复出生国籍者;单凭合法发表政治意见、批评政府、参与议会程序、合法抗议或其他民主活动,也不得据此撤销国籍。本次核实的是委员会审议文件及听证通知,未确认法案已经通过或新条款已经生效。[3]

官方来源

  1. 所罗门群岛议会:公民身份修订法案听证通知及审议文件
  2. 议会法案与立法委员会:2026年公民身份修订法案审议范围
  3. 议会法案与立法委员会:公民身份修订法案问题文件

本文提供一般政策信息。具体申请须结合适用规定与个人情况,以主管机关的审核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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