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移民与庇护法案完成委员会审议,10年永居修正案遭否决
11月3日委员会记录确认法案经修订后提交报告,并否决反对党提出的永居条款;政府另行推进的永居改革仍须落实细则。
英国下议院公共法案委员会于11月3日完成《移民与庇护法案》的审议,官方决定记录确认法案经修订后提交报告。这是立法进展,并非整部法案已经生效。[1]
记录同时显示,克里斯·菲尔普提出的第49号新条款经表决遭否决。该条款拟将指定人群申请永久居留的最低年限设为10年,并在有关调整完成前停止向这些人授予永久居留。遭否决的提案没有因此成为现行规则。[1]
这项表决须与政府11月2日公布的“凭贡献获得永居”改革回应区分。后者仍保留10年基准及按贡献缩短年限的框架,并说明详细规则及操作安排尚待制定;不能把委员会否决另一项修正案理解为政府已撤回该改革。[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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