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利兹提出投资者居留路径,永居年限仍待统一说明

官方说明支持投资者及家属路径,但2份说明对转永居年限表述不同。

伯利兹 · 投资居留提案

伯利兹移民部门10月2日公布部长在众议院介绍的投资者居留提案,拟以合资格投资及真实商业活动为基础,允许合资格家属随行,并调整投资者转永居所需的实际居住安排。[1]

但官方众议院说明写2.5年,另一份项目说明写3年;两者都提到累计1年实际居住。现阶段不能把任一期限当作已生效承诺,也不能把提案当作已经开放的项目;仍须等待正式文本及一致的实施说明。[1][2]

官方来源

  1. 伯利兹移民部门:部长在众议院介绍投资居留提案
  2. 伯利兹移民部门:投资居留项目说明

本文提供一般政策信息。具体申请须结合适用规定与个人情况,以主管机关的审核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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