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沙尼亚国籍法修订案完成二读,无国籍儿童条款待后续审议
932 SE已送交三读,不能视为已通过或已生效的新入籍资格。
爱沙尼亚议会10月28日通报,政府提出的932 SE国籍法修订案已完成二读。核查时官方法案记录显示“送交三读”,而不是已经三读通过;法案于6月1日提出。[1][2]
草案拟让在爱沙尼亚出生的特定无国籍儿童通过归化取得国籍:至少一名无国籍父母须在孩子出生前已合法居住5年,另一名无国籍父母也须持居留许可居住当地。[1][2]
草案还拟明确申请人与当地的真实联系、持续居住及国籍撤销或丧失规则。现阶段仍应按现行法律判断资格,不应据此认定新条款已经可申请。[1][2]
本文提供一般政策信息。具体申请须结合适用规定与个人情况,以主管机关的审核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