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收紧移民德语考试综合合格的分项成绩要求

现行评分条文增加A2最低要求;旧版条文有效期截至10月31日。

德国 · 评分要求已调整

德国联邦法律门户现行《融合课程考试条例》第10条规定,移民德语考试(DTZ)取得总体B1成绩,须在口语及“听力/阅读”或“写作”其中一项达到B1,并在另一项至少达到A2。条文注明最近由2026年10月13日的条例修订。[1]

萨克森-安哈尔特州官方法律门户所载、有效期截至10月31日的旧版条文,只要求口语及其中一个书面分项达到B1,没有列出另一分项的A2最低要求。[2]

内政部10月19日曾表示,修订拟于11月1日生效。现行评分文本已反映修订,但本报道未核实联邦公报中的具体生效条款。[3]

官方来源

  1. 德国联邦法律门户:现行融合课程考试条例
  2. 萨克森-安哈尔特州法律门户:截至2026年10月31日有效的考试条例文本
  3. 德国联邦政府:2026年10月19日记者会

本文提供一般政策信息。具体申请须结合适用规定与个人情况,以主管机关的审核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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