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岛内阁通过居留修法提案,拟将一般永居年限增至6年

提案涉及永居及家庭团聚门槛,不能按已生效规则处理。

冰岛 · 内阁通过修法提案

冰岛司法部10月27日表示,内阁已通过居留修法提案。方案拟将取得永久居留的一般居住年限从4年延长至6年,并要求申请人不欠公共机构债务。[1]

家庭团聚方面,提案拟将同居期限由1年增至2年,双方获批时须满24岁,并具备容纳家庭的住房。这些仍是提案内容;本轮未核实议会通过、生效日期或在途申请的过渡安排,不能直接套用到现有案件。[1]

官方来源

  1. 冰岛司法部:居留法案获内阁批准,10月27日

本文提供一般政策信息。具体申请须结合适用规定与个人情况,以主管机关的审核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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