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调整境内工作及本科居留申请:持申根签证不再符合受理条件
11月1日起,一般工作及本科居留申请按入境和居留身份区分受理渠道;高技能工作及既有工作居留换证安排另有说明。
立陶宛移民局10月15日发布、10月29日更新的公告说明,11月1日起,非欧盟、非申根国家公民仅凭申根签证或他国国家签证,不能再在立陶宛境内递交一般工作或本科留学临时居留申请,须改经指定境外VFS Global渠道。[1]
合法在境内、持有效立陶宛临时居留证或立陶宛国家签证、其他欧盟或申根国家居留证,或合法免签停留者,仍符合境内递交身份条件;这不等于保证获批。[1]
高技能工作申请受理方式不变。现有工作临时居留证持有人的换证受理规则也不变:须持有效证件,并在到期前不超过6个月的期间提出申请。[1]
本文提供一般政策信息。具体申请须结合适用规定与个人情况,以主管机关的审核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