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宣布2027年起放宽EP第一类持有人配偶工作限制
10月9日预算案宣布,持受养人准证的EP第一类持有人配偶,可自2027年1月1日起按规定条件工作。
马来西亚政府在2026年10月9日公布的2027年预算案演词中宣布,自2027年1月1日起,第一类就业准证(Employment Pass Category I)持有人的配偶,如本人持有受养人准证(Dependant Pass),将可按规定条件在马来西亚工作。[1][2]
这项宣布明确针对上述配偶。演词没有列明具体申请手续、工作范围或审批条件,也没有宣布申请已经开放。准备求职的配偶仍需等待并遵循主管机关的实施要求,不能仅凭预算案宣布立即开始工作。[1][2]
本文提供一般政策信息。具体申请须结合适用规定与个人情况,以主管机关的审核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