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父母移民修订排队规则,合资格意向书可沿用较早日期
10月30日通告列明10月27日起的规则,未在池内的间隔不得超过90天,并须有同一人持续列名。
新西兰移民局日期为2026年10月30日的第2026-33号修订通告,调整父母居留类别意向书(EOI)的排队过渡规则。修订自10月27日起适用:池内现有意向书符合条件时,可沿用最早合资格已移除意向书的递交日期,确定按日期顺序甄选时的排队位置。[1]
较早意向书须未曾获选,且已于2026年10月4日或之前移除,包括因到期或撤回而移除的情形。申请人没有意向书留在池内的每段间隔均不得超过90天;最早已移除意向书与之后每份意向书(包括现有意向书)之间,须至少有同一人持续列名,该人可以是递交人或伴侣。[1]
已获选的意向书不属于该项过渡规则,无论当时是否收到申请邀请。保留较早排队日期也不等于获邀或居留获批,申请人仍须符合父母居留类别及一般居留条件。[1]
官方来源
本文提供一般政策信息。具体申请须结合适用规定与个人情况,以主管机关的审核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