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基茨澄清ECCIRA框架须待共同生效安排落实

9月28日官方说明提出机构运作及参与国正式公布生效日两项前提,未给出具体日期。

圣基茨和尼维斯 · 区域实施前提澄清

圣基茨和尼维斯公民投资局在2026年9月28日发布的代理交流通报中说明,东加勒比投资入籍监管机构(ECCIRA)相关区域框架,须待监管机构投入运作,并由所有参与成员国正式议定及公布生效日后才会实施。[1]

主席同时要求代理以已获官方确认的信息向客户解释政策,避免把仍在考虑或尚未实施的安排当作既定规则。该通报没有指定具体生效日或过渡办法,不能据此推定某项区域要求已开始适用于个别申请。[1]

官方来源

  1. 圣基茨公民投资局:主席与全球代理交流并说明下一阶段安排,9月28日

本文提供一般政策信息。具体申请须结合适用规定与个人情况,以主管机关的审核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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