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基茨澄清ECCIRA框架须待共同生效安排落实
9月28日官方说明提出机构运作及参与国正式公布生效日两项前提,未给出具体日期。
圣基茨和尼维斯公民投资局在2026年9月28日发布的代理交流通报中说明,东加勒比投资入籍监管机构(ECCIRA)相关区域框架,须待监管机构投入运作,并由所有参与成员国正式议定及公布生效日后才会实施。[1]
主席同时要求代理以已获官方确认的信息向客户解释政策,避免把仍在考虑或尚未实施的安排当作既定规则。该通报没有指定具体生效日或过渡办法,不能据此推定某项区域要求已开始适用于个别申请。[1]
本文提供一般政策信息。具体申请须结合适用规定与个人情况,以主管机关的审核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