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家庭虐待定居路线纳入符合条件的成年受抚养子女
第25.0版办案指南说明10月8日起扩大的主申请人资格;官方网页于10月15日更新。
英国内政部第25.0版指南说明,自10月8日起,年满18岁、现持有或最近一次获准的是指定路线子女居留身份的家庭虐待受害者,可独立作为定居申请的主申请人,无须父母一同申请。这版指南于10月9日供内政部人员使用,公开网页标注10月15日更新。[1][2]
申请人与父母或父母伴侣的关系须因家庭虐待永久破裂,并符合其他规定。指南明确,为安全离家后仍与有关亲属保持或恢复联系,并不因此失去资格。境外申请另受被遗弃等条件限制;这不是面向所有成年子女或受抚养父母的普遍定居许可。[1][2]
本文提供一般政策信息。具体申请须结合适用规定与个人情况,以主管机关的审核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