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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投资移民更换投资:90天与30天期限如何适用?
投资期内可以更换合资格资产,但资金不能无限期停留在现金状态。再投资期限取决于资产类别,起算日和小额返还例外也各有规定。
直接投资或认可管理基金的再投资期限为90天;上市股票、慈善捐赠、房地产开发及债券为30天。从资金返还后的第1个工作日起算;小额返还等例外见正文。
新西兰积极投资者签证允许申请人在投资期内更换合资格投资。移民局现行说明将再投资期限区分为90天和30天:经新西兰投资局认可的直接投资或管理基金适用90天,上市股票、慈善捐赠、房地产开发或债券适用30天。[1]
这意味着,收到退出款后,应马上判断适用类别和下一项投资能否按时完成。原资产符合资格,并不代表出售后的现金可以一直留在账户里。
从资金返还后的第1个工作日起算
上述期限从资金返还给投资者后的第1个工作日起计算。需要再投入的是原投入金额扣除损失后的部分,投资利润不必重新投入。[1] 因此,银行到账金额、原始本金、损失与收益的区分,会直接影响这次再投资的安排。
管理人发出退出通知的日期,可能早于实际到账。准备下一笔交易时,应把这两个日期分开,并取得能够解释款项性质的结算文件。如果存在分批返还或复杂费用,宜让移民局确认适用计算方式,避免自行推定所有款项共用一个期限。
小额返还和临近到期有特定处理
直接投资或管理基金返还资金时,如果距离投资期结束不足6个月,或返还金额不足100万新西兰元,现行说明允许在规定条件下转投平衡类的合资格资产。因不足100万元而使用这一处理方式的,须先联系移民局并获批;获批后有30天完成转款及投资。[1]
这是一项针对返还资金的安排,不能自行理解为整个签证已经转成平衡类。拟投标的仍须符合适用的合资格投资条件。
更换资产时,也要考虑下一次退出
移民局提醒,直接投资和管理基金通常流动性较低,实际承诺可能超过签证要求的最低投资期。[2] 选择替代投资时,除了看眼前能否赶上期限,还应询问未来分配、转让和退出的条件。
对需要更换投资的人,一张同时列明到账日、适用期限、待投标的和预计成交日的表,比只看账户总额更有用。它可以揭示资金已经返还、下一笔认购却尚未完成的空档。合资格认定服务于移民审查,移民局并不保证投资成功。[1]
官方资料与政策来源
本文提供一般信息,不构成个案法律、税务或投资建议。具体申请须以适用规定和主管机关的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