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 · 政策解读
新西兰 AIP:投资期结束后如何申请永久居民签证
AIP成长类别的投资期为三年,平衡类别为五年。期限届满后,申请人仍需证明已履行签证条件,完成条件解除,并申请永久居民签证。持续保存投资与居住记录,比临近届满时集中补材料更便于核对。

投资期届满,不会自动换发签证
新西兰积极投资者签证(AIP)的成长类别与平衡类别分别对应36个月和60个月投资期。移民局说明,持有人完成适用条件、解除《移民法》第49条附加条件后,才可申请永久居民签证(Permanent Resident Visa,PRV)。[1]
因此,投资期届满、条件解除和PRV获批,是需要分别确认的事项。本文讨论现行成长与平衡类别;较早批次的投资者,应以自己的批准信和适用规则为准。
先确定批准记录中的起算日期
移民局的投资管理说明以资金投入合资格投资的时间作为投资期起点;在原则批准前已经完成合资格投资的情况,另按申请获批时点处理。[2] 不宜直接用第一次咨询、递交申请或收到原则批准的日期自行计算。
整理档案时,可以将批准信、电子签证、投资确认及移民局往来函件并列核对。如不同文件中的日期看似不一致,应确认它们分别代表递交、批准还是实际投资,而不是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一天。
第24个月的核查不能留到最后
现行操作指引要求主申请人在投资满24个月,以及投资期结束的36个月或60个月时提供履约证据;每一节点之后的提交期限为三个月。[3]
| 类别 | 中期节点 | 最终节点 |
|---|---|---|
| 成长类别 | 第24个月 | 第36个月 |
| 平衡类别 | 第24个月 | 第60个月 |
例如,假设移民局确认某成长类别申请的投资期从2026年10月1日开始,中期核查节点就是2028年10月1日,相应三个月提交期限至2029年1月1日。这个算例用于说明如何建立提醒,不是要求等到最后一天才递交,也不代表某个真实申请的批准日期。
持仓证明应能说明整个投资经过
操作指引要求投资证据载明申请人姓名、新西兰元投资金额、投资日期、资产类别,以及投资和转移记录等信息;移民局也可进一步要求补充资料。[4] 仅有最后一天的账户余额,可能无法清楚说明此前的持续持有情况。
材料目录可以按每项投资建立,将最初投入、期间变化与当前持有状态相互连接。基金确认函与付款记录、企业持有资料与投资文件,宜使用一致的名称和日期。如果期间发生赎回、资金返还或转换,应保留完整经过,并核对相应再投资要求。
投资后问卷是另一项必须完成的工作
主申请人还需在第24个月及投资期结束时完成投资后问卷,各有三个月期限。问卷涉及额外投资、投资领域及对新西兰投资环境的看法等,并有独立的完成确认要求。[5]
提交投资证明不等于已经完成问卷。实务上,可以在同一进度表中分别记录材料发送、问卷提交、补件要求和主管机关回复;这样即使由不同人员协助,也能看清哪些事项仍未结束。
取得条件解除确认,再衔接PRV申请
条件解除请求需附说明信、相关有效护照副本、满足条件的证明及所需居住地址资料。解除第49条条件本身不收费;PRV是另一个申请步骤。[1] 操作指引规定,移民局确认条件已经满足并完成解除后,会向主申请人作出书面通知。[6]
原居留申请中的家属通常可与主申请人衔接申请PRV,但身份和品格仍需逐人审查;原本作为受抚养子女加入、如今已不再符合该身份者,应独立提交自己的PRV申请。[7] 家庭成员的资料不宜直接沿用多年前的版本。
等待期间,也应分别核对旅行条件和护照有效期。投资合同能否退出,则还要看合同本身;完成移民要求,不会自动改变基金或其他投资的赎回条款。把官方履约确认、家庭证件与投资退出分别处理,才能让投资期的结束顺利衔接下一阶段。
官方资料与政策来源
本文提供一般信息。具体申请应结合个人情况,核对适用规定、材料要求及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