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房产如何由外国籍家属继承?
继承资格、证明文件和继续持有房产的条件,需要分别核对。
土耳其房产可由外国人继承,但继承权与继续持有资格须分别判断。外国继承证明通常需要土耳其法院认可;不能把翻译或附加证明书等同于该项认可。
外国人可以继承土耳其房产。土地登记与地籍总局的官方问答同时强调,能否继承与继承后能否继续持有,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后者须按当时适用的房产取得限制判断。[1]
土耳其境内房产适用哪国法律
官方问答援引第5718号法律第20条:继承原则上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律,但位于土耳其境内的不动产适用土耳其法律。[1] 因此,房主或家属长期居住在境外,并不意味着这套房产的继承可完全按居住国规则办理。
家庭准备遗嘱或跨境遗产文件时,应把土耳其房产单独列明,交由熟悉当地继承制度的律师核对。房产登记、继承份额与家属是否已取得土耳其国籍,也应分别说明。
境外继承证明通常不能直接过户
对于外国自然人,第2644号《土地登记法》第37条规定,相关继承手续依据土耳其法院出具的继承证明,或境外主管机关出具并经土耳其法院认可的继承证明办理。[1]
这意味着,境外文件完成翻译、公证或附加证明书后,不能就此推断已经满足法院认可要求。申请前应让承办律师确认现有文件是否需要在土耳其取得认可,以及后续土地登记所需材料。
不能继续持有时如何处理
总统府投资局说明,继承人若符合国籍及有关持有限制,可以保留房产;不符合条件时,需要转让或依法变现,并将所得支付给权利人。[2]
土地登记部门的详细问答进一步说明,适用的清算期限由财政主管机关确定,最长不超过1年;并非每名继承人都自动获得整整1年。权利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处理,主管机关可将房产变现并支付所得。[1]
实务上,可先整理房产登记信息、房主及继承人的身份资料、亲属关系和已有继承文件,再核对证明认可与继续持有条件。若房产仍附有投资入籍相关限制,应请律师一并确认其在具体继承中的处理,不能自行假定限制已经消失。
官方资料与政策来源
本文为一般政策信息;具体申请须结合个案情况及主管机关要求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