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 · 政策与实务
持有阿联酋黄金签证,税务居民身份如何认定?
黄金签证提供长期居留资格。能否成为阿联酋税务居民,还要看停留日数、住所与生活联系,以及适用的国内法或税收协定。

黄金签证让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其家人无须依赖担保人,便可长期在阿联酋生活、工作或学习。[1] 这项居留资格与税务身份之间,却没有自动对应关系。联邦税务局说明,持有居留许可不代表已是阿联酋税务居民;没有居留许可的人,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符合认定条件。[2]
对于跨境生活的家庭,这一区别直接关系到每年的居住与申报。一张有效的黄金签证,无法单独证明持有人那一年主要住在哪里,也无法决定其海外收入应在哪个司法管辖区申报。税务身份的判断,仍须回到所考察期间的实际生活。
90天与183天各有哪些条件
2022年第85号内阁决定列出了一项以日数为依据的国内法标准:在相关连续12个月内,实际身处阿联酋累计至少183天,即可符合这一标准,无须另有黄金签证、当地工作或自有住房。[3]
累计至少90天也可能符合条件,但有额外要求。个人须为阿联酋公民、海湾合作委员会成员国公民,或持有有效的阿联酋居留许可;此外,还须在阿联酋有持续可供本人居住的住所,或在当地受雇、经营业务。黄金签证可以满足其中有关居留许可的要求,其余条件仍须具备。[3]
停留日数可由多次到访累积,无须连续住满;某一天只要有部分时间身处阿联酋,原则上便计作一天。计算范围是相关连续12个月,并不一定与公历年度重合。[4][5] 特殊情况下,税务局也可决定排除部分日数:如果当事人因在境内发生、超出本人控制、无法合理预见或避免的事件,未能按原计划离境,由此增加的停留时间可能不予计入。[4]
住所与生活重心是另一项依据
国内法还提供了另一条认定路径:个人的通常或主要居住地,以及财务和个人利益中心,同时位于阿联酋。[3] 判断依据包括稳定的生活规律,以及工作、家庭、社会和经济联系。一处地址本身,还不足以呈现这些联系。[4][5]
不过,两条路径对“住所”的关注点有所不同。90天标准中的永久住所,强调的是持续、稳定地供本人居住,无须拥有产权。租用的住宅,或基于合法居住权长期可用的其他居所,也可能符合要求。偶尔短住、每次都需重新预订的住处,则不能仅凭住宿凭证认定为永久住所。[4]
“通常或主要居住地”看的是较为稳定、并非暂时的生活规律。根据2023年第27号部长决定,还须比较在各地的停留时间:阿联酋应是当事人停留最多的地方,超过其他任何单一司法管辖区。[4] 拥有房产或长期签证,也未必意味着家庭及个人生活已经迁往当地。
税收协定仍须逐份判断
符合阿联酋国内法标准后,能否取得税收协定下的居民资格,还要看具体协定。2023年第247号部长决定规定,申请协定用途的税务居民证明,须满足有关协定本身的居住条件。[6] 因此,90天或183天都不是适用于所有协定的统一门槛,更不能仅凭住满90天便认定可享受全部协定待遇。
联邦税务局现行服务页分别列出协定用途与非协定用途的要求。申请人须提供有关协定所需的额外证据;协定若援引阿联酋国内税务居民规则,相应的国内条件也须满足。该页于2026年8月11日更新,并注明:如与尚待更新的操作手册存在差异,以2026年8月的服务说明为准。[7] 更新针对的是办理资料,并不说明90天和183天的法定标准有所改变。
税务居民证明同样有期限。它涵盖的是特定期间,并不是与十年签证同步有效的免税文件。按现行服务说明,证明可覆盖所选税务期间或其他12个月期间,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也不能覆盖尚未开始的未来期间。[7]
一个人也可能同时被另一司法管辖区依其法律认定为税务居民,此时须进一步考察适用协定及其中处理双重居民身份的条款。阿联酋签证或税务居民证明,都不会自行终止其他地方的纳税或申报义务。[2] 以上是一般规则,并非对个人税务身份或协定待遇的认定。跨境迁居所涉及的具体年度、收入与申报责任,仍应由熟悉相关司法管辖区的税务专业人士结合实际情况评估。
官方资料与政策来源
本文提供一般信息,不构成个案法律、税务或投资建议。具体申请须以适用规定和主管机关的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