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 · 政策与实务
取得韩国永久居留后,申请归化还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永久居留是一般归化的条件之一。连续在韩住所、品行、生计和基本素养仍需审查,持有投资居留或永居卡的年数不能直接替代这些要求。
一般归化同时要求符合连续住所、永久居留及其他法定条件。至少5年的住所要求,不能直接等同于投资持有期或持卡期。
通过投资取得韩国永久居留,并不会自动取得韩国国籍。《国籍法》第5条将可永久居留的身份与至少5年连续在韩住所列为一般归化的不同条件,申请人还须满足成年、品行、生计、基本素养及公共利益等要求。[1]
5年住所与永居身份,要同时判断
法条没有把一般归化写成“取得永居卡后再等待5年”。它要求申请人具备永久居留资格,并符合连续住所年限。[1] 对此前持其他合法居留身份生活在韩国的人,过去的记录需要结合国籍规则审查;也不能反过来认为,投资资金保留5年,就已经证明在韩国连续生活5年。
韩国政府的法律说明将通常计算范围与合法入境、外国人登记及在韩合法居住联系起来,并说明特定离境情况下如何合并前后居住期间。[2] 这类判断取决于真实出入境和居留记录,而非仅看卡片上的签发日期。
资金不能替代语言与其他审查
一般归化还考察守法品行、自身资产或技能及共同生活家庭支持形成的生计能力,以及韩语和对韩国社会习俗的理解。法务部长也须判断是否涉及国家安全、公共秩序或公共福利问题。[1][2]
申请过程中设有综合评估与面谈,并有法定豁免类别。[2] 投资本身并未在这些说明中被列为自动免除所有评估的依据。家庭成员即使一起取得投资居留,也应按各人的年龄、身份和适用路径处理归化资格。
从居留规划转向国籍规划
韩国移民主管部门的生活指南同样明确,一般归化申请人须持永久居留身份。[3] 对投资移民家庭,实用的下一步是整理历次许可、外国人登记和出入境记录,再确认语言评估与生计材料。
本文讨论一般归化。基于婚姻、血缘或特殊贡献的其他类别有独立规定;原国籍的保留或退出也应另行核对。不能将其中的特别条件套用为所有投资人的通用承诺。
官方资料与政策来源
本文提供一般信息,不构成个案法律、税务或投资建议。具体申请须以适用规定和主管机关的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