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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耳他永居会自动带来税务居民身份吗?

永居计划本身不授予税务身份或优惠。是否成为税务居民,要看实际居住与迁居事实;183天也不是唯一的判断标准。

马耳他永居与税务永居资格、税务居民认定和适用税制是不同判断。超过183天是一项税务居民标准;以建立居所为目的抵达,也可能从抵达日起成为居民。马耳他永居与税务永居资格项目规定税务居民实际居住事实适用税制住所及税法© 2026 Conatus Mobility马耳他永居与税务永居资格、税务居民认定和适用税制是不同判断。超过183天是一项税务居民标准;以建立居所为目的抵达,也可能从抵达日起成为居民。马耳他永居与税务永居资格项目规定税务居民实际居住事实适用税制住所及税法© 2026 Conatus Mobility

永居资格、税务居民认定和适用税制是不同判断。超过183天是一项税务居民标准;以建立居所为目的抵达,也可能从抵达日起成为居民。

资料:[1] · [2] · [3]核对:2026 年 10 月 14 日

取得马耳他永久居留计划的身份,并不自动取得某种税务待遇。项目个人资料表的税务声明明确写明:该计划授予的永久居留,不提供税务身份或优惠。税务机关则依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判断税务居民身份。[1][2]

对准备搬迁的家庭而言,需要提前确定的是何时开始在马耳他生活、收入来自哪里,以及原居住地的税务关系如何变化。居留卡的签发日期,无法独自回答这些问题。

183天之外,迁居目的也会影响判断

马耳他税务与海关管理局说明,一个人在某一年停留超过183天,会被视为该年度的税务居民。另一方面,如果来马耳他的目的就是建立居所,税务居民身份可从抵达之日起成立,即使该年停留时间不足这一门槛。[2]

例如,秋季才举家迁入的人,不能仅因年底前住不满183天,就认定当年一定没有居民税务义务。这是依据官方判断方法作出的情景说明;个案仍须结合真实安排评估。持续的个人及经济联系,也可能影响通常居住状态的认定。

税务居民身份与适用税制需要继续区分

税务机关将通常居住和住所概念纳入征税基础的判断:在马耳他通常居住且以当地为住所的人,适用全球征税原则;不具备其中某项条件的人,可能适用汇入制。这里的“住所”是税法概念,不能简单等同于持有一张永居卡。[2]

宣传中常见的15%税率,来自另行规定的特殊税务计划,主要涉及汇入马耳他的境外收入,并附有资格、最低年度税额等要求。税务机关列出的这些计划,与马耳他永久居留计划不能混为一谈。[3]

搬迁前,先把两地事实放在一起

准备税务咨询时,可以把预计抵达日期、全年停留安排、住房、工作和主要收入来源整理在同一份记录中。如果打算汇入境外资金,还应说明资金形成的性质和时间。这样的准备有助于顾问判断实际税务后果,避免从一个身份名称推导所有收入的待遇。

马耳他税务机关也提醒,一个人可能同时成为另一国家的税务居民。[2] 因此,取得当地身份或在当地申报,并不会自动结束原居住地的责任;跨境搬迁需要同时检查两地规则及适用税收协定。

官方资料与政策来源

  1. Residency Malta:个人资料表税务声明,2024年1月版
  2. 马耳他税务与海关管理局:税务居民,2025年8月29日更新
  3. 马耳他税务与海关管理局:特殊税务计划

本文提供一般信息,不构成个案法律、税务或投资建议。具体申请须以适用规定和主管机关的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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